陳佩琪說,罷免投票前一天,她從住家附近的信義路下公車,走在回家的騎樓上,突然有個女士跑到她前面,回過頭對著她大吼「 大罷免大成功」, 不忘頻頻回過頭來對她比嘲弄的手勢,可能是想吸引周遭民眾對她吐口水,後來看看沒人跟進,就悻悻然、用跳躍式的步伐離開了。
陳佩琪指出,第二天投票前,記者訪問她,當時滿腦子想著這個場景,脫口說「台灣社會怎麼會被撕裂至如此?心裡想我們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的國家? 我為什麼會生在這個國家?」
陳佩琪表示,專業都委會開過無數次會議決定的京華城案,專業的委員都沒事,他們卻抓一個不知情、尊重專業去做決定的市長一年不放? 請問這是國家哪門子的法律?柯文哲有找了什麼都委會的委員要他們做出違反自己專業的決定嗎?還是高雄亞灣按同一法條的都市計畫、細部給容獎可以,高雄可以,但台北不行?台灣實施地方自治法那麼多年以來,從南到北,從北到南,那麼多都更、都計的案子,就京華城是圖利通過?
陳佩琪直言,請法務部長別急著在大罷免後拼命升這些人的官位,這些人用莫須有的罪名關押柯文哲,民進黨政府說他們沒介入,那代表我們司法的水準就是個這樣子,這就是法務部長的責任了,除釐清最近被爆出的司法關說是否屬實外,應該出來說明她的疑問,「我的先生好歹也有家人、也是命一條,法務部長您能回答我嗎?聽說呂政燁法官要調離原職位了,前事未了,請釐清後再走…」
陳佩琪問,去年九月,朱家毅法官說目前事證,不足以證明市長有介入京華城案,要說他有介入需更多的證據來佐證,想請呂政燁說明,同樣的一批證據下, 他卻做出羈押柯文哲的決定,請問他持的理由和朱家毅法官的到底哪裡不同,才讓他做出如此南轅北轍不同的決定?
陳佩琪再問,「去年底柯文哲要辭黨主席,寫了一封親筆信送呂過目, 呂大筆一揮說「本法官不准」,准不准是您的權力無庸置疑,在這裡只想問您,這封人家私人寫的親筆信,怎麼會跑到鏡周刊那裏去的?連網路找的人頭圖像都要羈押禁見了,更何況是洩漏個資這種更嚴重的事呢?請您回答完以上兩題後, 再安心上路吧!」
陳佩琪回憶,過往柯文哲生日時,他的換心病人都會跑來幫他慶生,有一年他正好在醫院做手術、仍住院中,留下照一張在很特別、在醫院的慶生照,他沒多少笑容,除亞斯個性使然外,應該是傷口很痛吧,他們熱情地幫他唱生日快樂歌,「今年大家去北所外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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