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29日傍晚發佈新聞稿說明,罷免案之提議人、領銜人、備補領銜人與被罷免人之法定權利,均受法律保障,如「公職選罷法」第76條第8項業明文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並以一次為限」,則提議人、領銜人或備補領銜人均應依此辦理,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亦依法辦理 。
中選會表示,北市第一選區罷免案林姓提議人已在5月23日提出,由詹姓備補領銜人遞補領銜人同意書。但台北市選委會查對結果,提議及補提合規人數為4108人,二分之一為2054人,但經北市選委會查對結果,總收件數2399人,屬原提議人數1677人、非原提議人數700人,重複簽署22人,未符規定,故領銜人依法仍為張克晉。
中選會提及,5月27日以函知林姓提議人,並副知該地罷免團體在案,「但有心人士卻還是刻意法盲且法盲程度甚深」,既未經查證相關規定,也未瞭解事實基礎,更未就回函內文詳予閱讀,就胡亂造謠,還刻意明指暗示中選會或台北市選委會,沒收特定罷免案,實令人遺憾。對此,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還是不厭其煩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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