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啓楷表示,興達電廠3號與4號機未具操作許可,在備轉容量尚有8%時仍違法啟動,顯然不符過去環境部對立法院所稱「緊急備用機組需低於6%才能啟用」的標準。他在質詢時引用前部長薛富盛時期的報告與環保署106年公文,都證明法定基準明確為6%,但環境部長彭啓明卻改口「環評以及空汙法擇一遵守即可」,前後矛盾,面對質疑一度語塞無言。
張啓楷強調,台灣空氣品質問題日益嚴峻,國人對PM2.5、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等污染物的健康風險高度關注,政府卻仍默許台電陸續啟動未具操作許可證的老舊火力機組,不僅違背法規,也戳破了「用電無虞」的牛皮。
張啓楷說,這不僅是環評與「空污法」之間的制度衝突,更是環境部失職的體現。若環評承諾違反「空污法」第24條,則應依法修正,而非當作替台電違規背書的護身符。如今環境部竟選擇閃躲、護航,完全失去作為環境主管機關應有的專業與立場。

在整體空污治理上,張啓楷指出,環境部經常以「PM2.5年均值下降」作為政績,卻忽略個別污染源在特定時段與地區對空品造成的急遽衝擊。他強調「PM2.5平均值下降,不代表人民呼吸的每一口空氣都是乾淨的,尤其在老舊火力機組重啟、短期內燃煤暴增的情況下,更需要針對個案監控、公開資訊、及時處理。」
張啓楷進一步以5月中火機組為例,根據台中市環保局統計,在517「非核家園」前後一天,中火燃煤量暴增1.4萬噸,這是確切事實、有數據可查,卻被環境部以「整體數值未惡化」推託。他批評「當人民在中南部明顯感受到空氣變差,環境部卻用平均值來矇混,這種治理邏輯就如同一個醫生告訴病人『你體溫平均只有37度』,卻不理會病灶已經局部發炎燒起來!」
針對污染來源分類,張啓楷也指出,政府經常以「交通污染占比高」推諉火力機組的責任,卻避談自身能源政策錯誤所致。他強調,移動污染源固然要持續控管,但固定污染源尤其是老舊燃煤機組,其突發啟動對單一區域空品惡化的影響更大、更立即,應優先處理與透明揭露。
張啓楷要求,環境部未來應負起3項責任:第一,立即公布各電廠每日燃煤與燃油使用量,讓外界可交叉比對空品變化。第二,對未具操作許可的機組重啟情形,釐清法律依據,調查是否違反空污法與環評法的標準依據。第三,檢討環評承諾與「空污法」衝突問題,必要時主動修正,避免法規自相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