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罷免傅崐萁在一階段提議時,明良臻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引發「查水表」爭議,花蓮地檢署2月接獲檢舉及告發後開始調查,3月26日帶回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王姓、蔡姓、辛姓、陳姓等4名戶政人員訊問,訊後諭知吳、鍾、王、蔡、辛及陳等,以2萬元至30萬元不等交保,明良臻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本月14日起訴明良臻等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法院裁定明良臻50萬元保證金具保,並限制住居在本院指定之地點,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暨於限制出境、出海期間內以電子設備監控其行蹤。

花蓮縣府昨(16日)指出,明良臻15日請辭獲准,當天生效,尊重明良臻生涯規劃,民政處長職務由民政處前副處長、現任消保官李葳代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被罷免立委、市長若自行請辭 中選會:4年內不得在同選區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