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指出,移民署按照相關規定,也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做出行政處分,希望她10天內自行離境,如果超過10天不自行離境,就會強制離境處分,目前為止也沒有改變,過去也有先例。
劉世芳說明,首先,亞亞有親中的台灣同胞在媒體上聲援,也有網紅在廣播節目、網路上聲援她,稱武統台灣是言論自由,但內政部一再對外說明,無論是行政單位、司法單位,都已做出最後裁示,希望亞亞能按照原來的行政處理。
劉世芳接續說明,法律戰方面,亞亞申請到台灣高等法院抗告駁回後,仍往最高行政法院要求處理,可見她對台灣法律有了解,並非大家所說的甚麼都不知道。
劉世芳指出,輿論戰方面,台灣很多親中團體,包括曾經擔任國民黨考績會主委的葉大律師,也在法律上援助她,但仍抵擋不住行政、司法單位的裁定。

劉世芳說,心理戰方面,亞亞要求內政部要撤銷行政處分,但台灣是一個有法律、有制度的地方,「如果我們的交通警察告訴你不能紅燈左轉,你偏偏要紅燈左轉,不僅會接到罰單,還會發生車禍」。
劉世芳解釋,亞亞現在引用國際兒童權利公約,但她的孩子究竟是留在台灣能獲得更好的厚待與福利?還是回去中國?
劉世芳強調,已經討論到要統一還是消滅台灣主權、消滅台灣國家,我們卻還在討論個人生離死別,她認為完全中了中共的認知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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