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昨日在立院針對剴剴案表示,等待收養的小孩,正在等著愛他的人,等著他未來的家人,卻被虐待致死,單純加重刑度,還不足以解決問題。對他來說,這明明是一個當時不應該發生的案件,除了凌虐的定義之外,機構責任也必須被正視。
沈伯洋為台灣法律系、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碩士,及加州大學爾灣分校法律社會學博士畢業,主要關注議題為國防、人權、兒少福利,及收養制度等面向。
他深夜在臉書發長文感嘆,昨天是對立法院討論最絕望的一刻,此時也讓他深切感覺到念書已失去意義,比沒收討論還要令人絕望。
他解釋,因為教的是刑法,結果連講解法條的權利都沒有。在剴剴案中,傷害不一定是凌虐。打人一拳是傷害,但不是凌虐。凌虐不一定是傷害。長期侮辱是凌虐,但不是傷害。刑法的傷害是以生理機能為定義,精神傷害不是刑法的傷害。他認為這兩者要釐清,否則修法沒意義,無法充分去評價和競合。
沈伯洋氣憤表示,想要說明這樣的刑法理念卻被國民黨出征,真是「笑死」。此舉讓他進一步推斷,國民黨的標準不只是讀書犯法,現在連討論法條漏洞都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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