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沛憶表示,青年事務立法是國際趨勢,像是韓國就已經有青年專法,台灣必須與國際接軌。吳沛憶亦表示,本周即將排審《青年基本法》,希望未來立法通過後,能夠有專責單位整合跨部會資源,共同推動「青年主流化」,讓政策能從青年角度出發,讓重視青年成為政府的核心價值。吳沛憶亦表示,自己在學生時期便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因此非常重視青年公共參與,而且這幾年青年公共參與風氣蓬勃,很多高中生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因此吳沛憶以15歲為作為青年起始點,讓更多年輕朋友能夠受到保障,並從事公共參與。

吳沛憶指出,自己是立院第一位提出《青年基本法》的立委,從第十屆2023年12月首次提案到今天,已經是第453天,很高興這段時間的倡議,立院已有18個版本,希望催生《青年基本法》、落實青年主流化能夠成為朝野「民生第一」的跨黨派共識。吳思瑤指出,與其壯世代更要挺青年,崩世代青年世代比更需要國家資源的挹注,她樂見行政院已研議院版當中,指派教育部作為主責部會。吳思瑤指出,台灣需要《青年基本法》的三大理由:包括組織面需要一個「專責單位」統合部會間(水平)及各級政府(垂直)政策;政策面需要系統性推動,提出整合性政策;法制面需要透過基本法,讓政策永續,確保不論誰執政,都要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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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委員以「壯促法」立法歷程為例指出,一群在社會上佔有優勢地位者的專法,短時間內就三讀通過,反觀《青年基本法》卻歷經年復一年的倡議,至今才終於有機會被排進審查議程。光是法案審查進度,就鮮明地反映出青年族群於台灣社會之處境。身為本會期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林宜瑾表示,捍衛青年就是捍衛國家的未來,她同時也向教育部要求,儘早提出草案版本、共同落實青年主流化。

范雲委員表示,其召集的為下一代而戰國會連線,兩度將青年基本法列為優先法案。范雲以自己和青年學生族群都長期關心的居住議題說明目前困境:學校宿舍品質差、未保障可以遷戶籍到學校,都歸教育部管;但租屋資訊不透明、使用補貼困難、社宅未納入青年及性別觀點規劃,則歸內政部管。需要透過青年基本法立法,讓中央設置具跨部會協調權限的專責部會,負責蒐集青年經驗與意見並協調制定全面政策,才能更加有效的回應青年困境。

立法委員吳沛憶、吳思瑤、林宜瑾、范雲、郭昱晴、陳秀寳、陳培瑜、張雅琳,會同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及世代共好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吳沛憶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吳沛憶、吳思瑤、林宜瑾、范雲、郭昱晴、陳秀寳、陳培瑜、張雅琳,會同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及世代共好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吳沛憶辦公室提供

一滴優教育協會蔡其曄理事長表示,制定《青年基本法》不只給予青年更多保障,更是政府宣誓將青年視為國家發展重要夥伴的第一步。目前青年相關的政策分散在不同部會,缺乏跨部會意見整合與政策配套。並且,現階段政府決策過程中,青年聲音常常淪為點綴,並沒有辦法真正影響政府決策。也因此希望中央與地方政府都要有青年事務專責單位,確保青年聲音被有效納入決策過程。蔡其曄亦表示,自己是金門青年,看見偏遠地區青年人才外流情形非常嚴重,連帶影響地方政府在政策資源分配上的比重。因此制定青年基本法的目的,也是希望政府支持青年回鄉發展,是實現「區域平權」重要的一步。呼籲本會期儘速通過《青年基本法》,讓青年有機會成為政策的推動者、制定者,為青年創造一個更公平、更有希望的未來。

世代共好協會林思愷副理事長指出,在本屆第一會期,立法院就已安排《青年基本法》草案公聽會,當時三黨的委員都親自到場、表達肯定與支持。不只立法院,行政院青年諮詢會從第一屆就有提案,到第四屆行政院青諮會提案,立法院也提案。顯見《青年基本法》立法已是跨黨派共識,也是社會共識。如果以 18 歲到 35 歲的人為「青年」的定義,目前已經佔台灣超過五分之一的人口。「青年政策」牽涉跨部會的業務,透過基本法的設立,來達到系統性強化青年參與及法源上有所依據。不只是台灣,南韓、芬蘭都設有《青年基本法》,建立短、中、長程青年政策目標與青年事務願景,讓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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