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表示,鍾佳濱除了把民主表決視為無物,又害怕人民上街頭,在「1.11釘孤枝」活動前夕,將13日司法法制議程改為「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進行專題報告。
然而,徐巧芯指出,鍾佳濱不僅被司法院用報告裡一句「集會遊行是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來打臉外,更突顯自己利用召委權利變更議程的小人之心。
「在檢討上街民眾是否為妨害公正現行犯之前,鍾佳濱是不是忘了自己曾經在去年12月20日,眾目睽睽之下,拿著油壓剪破壞警方在立法院外所設置的陳抗柵欄?」
徐巧芯說,她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鄭銘謙證實北檢已經針對「鍾男」分案調查中,並說明可能觸犯《刑法》135條妨害公務罪、《刑法》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刑法》149條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刑法》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刑法》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以及集會遊行法相關法令。
她怒轟,不敢正視民意的民進黨,不敢傾聽民意的政府,只會利用網軍帶風向,利用變更議程來羞辱人民;不斷撕裂台灣社會鼓動民眾上街頭的同時,更意圖把意見相左的另一群人扣上罪犯的帽子,雙標黨再次突破噁心的下限,並希望「北檢不要只辦非綠不辦綠喔,等著看你們的偵查結果,我會追蹤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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