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於台中地院審理時辯稱,因盧秀燕曾同意中央普發一萬元,既然台中市政府也有超徵稅額部分,普發現金予台中市民應該也是合理。
法官認為,陳男對公共議題善意提出公共討論,並無散布謠言可言,且雖有致台中市政府及區公所,接獲民眾詢問是否有該政策,然接獲民眾詢問,並非代表詢問的民眾有不安情形,尚難以此認定影響公共安寧。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從貼文留言可知,陳男確實是對公共議題發表意見,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且亦未見該貼文足使瀏覽者因而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9月16日裁定陳男不罰,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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