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指出,司法不僅是民主社會的安全瓣,更是自由人權的守護者,但是從憲法法庭對於國會改革以及實質廢死的判決,到針對在野黨領袖以及縣市首長的清算鬥爭與政治追殺,神聖的司法已經成為政黨專屬的錦衣衛,「綠色法學」不僅嚴重破壞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更嚴重傷害民眾對司法的最後一絲信心。

李彥秀表示,1月11日是「司法節」,司法節是為了紀念1943年1月1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英國等國簽訂平等新約,廢除治外法權後,國家的司法才得完全獨立。時至今日,司法淪為少數執政下,執政黨鞏固權力核心,對抗立法監督,甚至成為「殺雞儆猴」威嚇在野制衡的工具。面對綠色威權巨獸,台灣人民必須站出來,「今天保持沉默,明天將沒有人能為我說話」;

李彥秀並認為,柯文哲是否有收賄與圖利,自然要讓證據來說話,但是羈押的理由已經到了「欲押之罪何患無辭」令人驚悚的程度,裁定理由說「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能排除有相互勾串的可能,」同樣的理由是否所有被告一體適用?如果依照這個邏輯,交保制度是否乾脆廢除?就連檢察官原本都認可的「陳佩琪私人出國旅遊行程」,羈押庭都成為柯文哲可能逃亡的理由?

李彥秀說,「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目的,是避免犯罪嫌疑人逃匿、串證或滅證,更是為了保護犯罪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相關人士的名譽、隱私等人格權及人身安全,以及確保被告能夠公平受審,不受大眾輿論未審先判、有罪推定等影響。但是柯案偵辦的過程,被告什麼都不能講,但是媒體、名嘴卻天天以不實的資訊以及誇大的引伸對被告進行「人格毀滅」,原本應該「無罪推定」的原則,成為「為審先判」的全民辦案。

最後,李彥秀強調,競選期間,賴清德總統提出司法改革三大目標「人民有需要,法律服務常在,建立完善法律制度,面臨專制與民主選擇之際,引領正確方向守護台灣 」,現在看起來是何等的驚恐與諷刺。台灣絕對不能成為「當政治有需要,法律服務常在」的獨裁國家,在面臨綠色法學與自由民主的選擇,獨立不受政治干預的司法體系,才是台灣應該前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