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板明夫指出,任何有正常邏輯的人都會想到,如果賴清德總統不想讓柯文哲出來,而且有介入司法的話,那麼,在一個星期前,給北院下一個指示「不要同意保釋」,所有問題不早就解決了?也不會有先3000萬、後7000萬這兩次交保、北檢的兩次抗告。來來回回折騰這麼多次。
矢板明夫表示,這一個星期,柯文哲和民眾黨的有關人士一舉手一投足,媒體都做了詳細報導。民眾黨批評司法和執政黨的各種言論,充斥著各大媒體版面。這絕非執政黨所樂見。
矢板明夫認為,柯文哲之所以被再羈押,主要原因是「未能解消逃亡與勾串滅證等疑慮」。柯文哲被保釋後,元旦當天還開網路直播,與多名證人聚會交流,這樣的高調行為,也增強了疑慮。此外,柯文哲一出來,就有主要證人翻供。民眾黨相關人士不斷質疑司法、煽動民粹。這種挑戰司法權威的做法,換來了再次被羈押的結果。只能說是剛好而已。
矢板明夫強調,在任何民主國家,被告對司法的判斷如果不服,可以透過法律規定的救濟手段申訴。因為根本還沒有審判,在法理上柯文哲被羈押禁見,並不代表他已經被判有罪。在今後的司法過程中,他還有很多主張無罪的機會。現在周圍的人歇斯底里,只能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