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提案指出,鑑於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憲法訴訟法,其中憲法訴訟法已於2024年12月24日咨請總統公布。

民進黨團表示,然而同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收支劃分法,韓國瑜卻依立法院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國民黨籍召集委員之請,違反憲法第72條,即「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57條之規定辦理」的規定,逕自暫緩將已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咨請總統公布。

民進黨團指出,委員會個別召委竟可凌駕憲法、國會立法程序及國會議長,獨斷決定三讀通過的法律發布與否,毀憲亂政,莫此為甚,而韓國瑜公然配合國民黨主張,待立法院完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並經總統公布後,始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咨請總統公布的政治操作,不僅違憲、嚴重破壞憲政體制,也違反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立法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的規定,實已不適任立法院長一職。

民進黨團指出,依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8條規定,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2/3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的規定,提請改選本院院長。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說,韓國瑜是違法又違憲的立法院長,不管會不會成功,這是一個很基本的立場與原則,而且這個時候不提出罷免韓國瑜的話,民進黨就可以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