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17日)發表聲明表示,本黨黨團召開會議討論,會中經黃珊珊委員說明現場情況,全體成員均信任此次誤投之爭議,實屬無心之過,且不影響最終之結果。
不過,民眾黨說明,惟為貫徹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之紀律,並回應外界之疑慮,在黃珊珊委員結束說明離場後,其餘7位黨團成員依《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一致決議予以罰款新台幣五萬元,並自113年12月21日起暫停出席黨團會議二個月。
黃珊珊表示,「對於黨團最後的決定,我都予以尊重,因為這的確是我早上投票的時候,一時的疏忽,這部分我會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