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昨針對考察北檢的行程呼籲吳宗憲,應尊重檢調獨立辦案,勿破壞自由民主憲政體制。如果吳宗憲不是立委還是檢察官,能夠接受政治人物把手伸進司法體系裡面,干預司法獨立運作嗎?

鍾佳濱表示,檢討偵查不公開,先要把範疇律定出來,到底是就目前媒體披露的偵查報導內容是否為真?還是媒體報導內容的消息來源為何?如果消息來源對於偵查不公開有保密義務,包括辯護人、檢察官、證人、司法警察,那這有嚴重違反公務執行應遵守的規範,這不但要問責還要課刑。

鍾佳濱進一步表示,偵查不公開到底要查媒體的消息來源?還是要查報導真實與否,這是兩個不同課題,如果是要了解是否洩密,一定要就制度面進行探討,但看起來吳宗憲好像是要針對每次被告要赴法庭審理時,媒體捕捉嫌疑人的畫面的位置,純粹是動線規畫問題,有必要大張旗鼓地考察路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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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說,吳宗憲大可在委員會或預算審查時做出決議,要求法務部或各地地檢署,進行偵察提訊時要確保當事人隱私,避免不必要的拍攝,「若是要考察這只要下決議就好」。

鍾佳濱認為,把大家勞師動眾去考察,看媒體是否騷擾檢察官,侵犯檢察官辦公空間,而不小心洩密,「我想身為檢察官出身的吳宗憲最清楚,他大可根據檢察官經驗,要求法務部就針對具有偵查不公開保密原則的人進行必要規範,有需要到現場看嗎?大可不必安排這樣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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