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30日下午主持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延續會議,並根據過去10項薪資對策,提出8項創新對策,包括明年起中央政府的約聘、約僱、約用人員,以及勞務承攬進駐政府單位工作服務的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新台幣3萬1449元);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萬1449元)。
第二,由金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要求上市(櫃)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
至於薪資透明化部分,他指出,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5萬元;另外,請金管會研議將一定的薪資門檻,也就是最低工資的1.3倍(約3萬7167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
對於卓榮泰目標設定,李彥秀表示,他們肯定行政院開始意識到台灣低薪問題的嚴重性,但是,行政院目前提出的「八大措施」顯然還是治標不治本。2021年台灣名目GDP 為21.7兆元,是1998年9.4兆元的2.3倍,但是,同期間受僱人員報酬占GDP的比重卻由48.2%下滑到43%,顯示台灣整體產業的蓬勃發展,勞工卻完全沒有分享到經濟的成果。
李彥秀也說,比起美國、日本、韓國,台灣薪資占比偏低,2021年台灣受僱人員報酬占GDP為43%,美國53.5%、日本53.2%、韓國46.7%,產業結構的嚴重失衡,讓台灣的經濟淪為「失溫的成長」。
李彥秀並認為,規劃中,將《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從4萬元提升至5萬元,但是從日本的經驗,這個作法只能提升薪資的透明度,薪資結構的上升,還是必須看產業的整體競爭力以及地區的整體薪資水準。
同時,李彥秀也強調,不能僅關注「最低工資」以及「低薪線」,低薪問題只是整體產業與薪資結構反映出來的結果,政府應該將重點放在提升整體薪資「薪資中位數」,以及「平均薪資」之上,台灣有將近七成(69.3%)勞工領不到平均薪資,中產階級嚴重萎縮,才是加薪無法抵抗通膨的根本原因。
李彥秀最後表示,台灣長期的高工時、低薪資,不僅是國恥,更是國難(反應台灣產業發展的潛在危機),台灣傳統產業、服務業都面臨「成長動能不足」的困境,再加上低碳轉型的綠色經濟成本,讓過去台灣發展引以為傲的中小企業面臨轉型的挑戰。中小企業家數占台灣總體98%,雇用勞工比例也高達80%,中小企業獲利能力與競爭力的提升,才是解決台灣低薪問題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