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旭30日在立院質詢時提到,依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若因天災未出勤,雇主依法可以不發當日工資,但公務人員如果颱風當天未出勤,薪資仍會照給。
他建議,勞動部應研議調整現行規定,讓勞工在颱風天未出勤,也可以比照公務人員,明定工資照給,不會被扣薪,避免勞工在安全和經濟之間掙扎。
同時,王正旭也指出,颱風假的範圍是00:00到24:00,但是輪班、夜班等排班,會跨到颱風假前後,若勞工有安全疑慮但被要求出勤,勞動部應有相關指引保障勞工安全。
何佩珊則回應,勞工若颱風天未出勤,要直接修法改成當天工資照發有困難,但每到颱風,勞動部都會發新聞稿,呼籲雇主不宜扣勞工颱風天未出勤的工資。
此外,她也提到,台灣產業特性以中小企業偏多,且世界各國都沒有用法律規範天災假或颱風假,無前例可援引,其次,以國內民情來看也窒礙難行,連縣市首長放颱風假都會遇到民怨,何況是修《勞基法》統一規定。
而有關出勤安全部分,何佩珊強調,勞動部主張一定要以安全為原則,雇主要求出勤也該要有勞資共識,不然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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