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今天在臉書以QA方式指出:
Q:中央總預算退回地方預算沒辦法執行嗎?
A:中央款項地方有兩類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
1.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公式+透過專戶分配」不受審議影響。
2.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議會三讀審議通過即可執行」。
如屬例行性計畫,中央仍可以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按113年度實際執行金額撥款給地方政府,對地方政府沒有影響。
若屬新興計畫,則地方政府請款期程可能延後,但仍可實現。
預算皆有相關中央核定函114年度預算如經各地方議會審議通過,即可依歲出編列數執行。

Q、有人說中央總預算退回後地方的社會福利、「加薪」的人事費會被擋嗎?
A:不會。
地方政府相關法定支出如加薪後人事費、社福經費等,因預算已經各地方議會三讀通過,且大部分屬於延續性或經常性經費,皆可如期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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