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鏡週刊》報導,在柯文哲和沈慶京見面及京華城便當會後,陳佩琪都密集拿現鈔存進自己和3個子女的帳戶,而在偵訊交代金流來源時,4度翻供,先是說柯文哲的稿費,又說是民眾捐的選舉經費、小孩壓歲錢,最後才說是母親帳戶的錢。

而檢廉發現,陳佩琪用ATM分散存入逾619萬元,存款逾60次,若真是來自沈慶京的賄賂,柯文哲會從5年以上的圖利罪,轉成10年的至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陳佩琪若有參與,恐成為貪汙共犯。

但如果陳佩琪僅是幫柯文哲藏匿不法所得,則涉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罪,金額未破億,最重判5年,若認罪還可以獲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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