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深夜狀況,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今日凌晨受訪表示,由於偵查不公開,目前並不方便透露案情細節,不過因時間很晚了,柯文哲無法接受夜間疲勞訊問、便主張拒絕,但檢察官卻認為不能讓他離開,因此才當庭諭知逮捕,而他也將為此向北院聲請提審,由法官來確認昨夜逮捕是否合法。

針對柯文哲聲請提審一事,北檢透露柯文哲凌晨表示自己不願繼續接受訊問、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當下曉諭其可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卻遭對方拒絕,由於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若未完成訊問程序就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風險驟升,有妨害偵查目的,因此檢方便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柯文哲與律師則表態要行使提審權。

稍早經庭訊約莫半小時後,法官認定此次逮捕合法、無提審之必要,故北院裁定駁回聲請。

對此,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對於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主席提審之聲請,確與既往前例之標準迥異(參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裁定),檢察官於逮捕前並未就本案京華城實體事項訊問被告,其逮捕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四項之要件不合,本應准許提審之聲請。但民眾黨尊重台北地院之裁定,並支持柯文哲主席依法救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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