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昨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及法務部官員,透過媒體報導,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時,全國發生數十起「預備賄選罪」幾乎都是易科罰金了事,唯獨現任的屏東縣議長所犯不是重罪,為什麼收押了5個月,起訴後依然在押,賄選事件有需要起訴後再收押嗎?本案既然已起訴,如果起訴的資料不齊全,為何能起訴?既然起訴為何還收押?國際人權兩公約不是無罪推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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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指出,各媒體報導,本案在法院正式公開審理錄音檔有聽到檢察官對偵訊人說:「大局為重給點時間來處理查證。」他質問鄭銘謙,檢察官講的大局是什麼?一個正常檢察官會不會講什麼叫大局?還有檢察官說「涉及政治案件,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的。」何為政治案件?檢察官心裡還有政治,不是應依法辦案嗎?而所謂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的,哪是誰可以決定?還有,「上面都同意再放人」可見上面不是一個人,上面是哪些人要都同意?
面對所有問題,鄭銘謙全數回應不清楚個案必須再了解及釐清。傅崐萁不滿指出,每天資訊這麼多,只有一兩件跟法務部有關,部長應多關心才是,如今媒體都大幅報導,不是部長說了不了解的問題,面對社會對此案的質疑,身為部長應第一時間盡速了解清楚,不然如何到國會備詢,本案已鬧到軒然大波,部長還能置若罔聞嗎?傅崐萁強調,本案已經不是個案,是矚目事件,已涉及司法調查是否公正,是很嚴重的問題,身為國家的檢察官可以政治辦案嗎?他要求鄭銘謙盡速予以正式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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