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毓蘭今召開「別再讓警察的媽媽們暗夜哭泣」記者會,她語帶哽咽表示,在母親節前夕卻要召開如此悲傷的記者會,根據監察院報告,過去10年間共有52名員警自殺,今年不過4個月,就已經有6位員警舉槍自戕,其中更有一位是她的學生,到底這些死亡,背後隱含什麼原因,這需要探討,希望警察組織在內部調查,可以符合程序正義,不要讓孩子再受到懲處的時候,體制是插在他們胸口的另一把刀。
梁姓女警父母的委任律師鄭硯萍則代表發言,稱警大於112年12月21日接獲檢舉,當日即完成訪談紀錄,隔日學生總隊立即上簽要求召開訓育委員會,並於3日後於訓育委員會做成退學決議,同時在12月25日發出獎懲令,公文送簽速度僅不到12小時。
律師指出,有明顯證據指出梁女和王警示友好關係,金錢轉帳往來屬於開玩笑行為,警大全然不考慮相關證據,近乎聽信檢舉人單方面陳述就做退學處分,也未採納王警說詞。律師強調,梁警生前曾多次表達警大調查未能充分陳述,甚至過程中處處誘導、調查人員只想盡速結案。
律師更強調,當初12月22日初步調查時,有提到梁女跟王警相處融洽、互相扶持,加上梁女有服用精神藥物,學生總隊認為適用《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第15條:「有悛悔實據或情節顯可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其懲處」,不用退學,但到了訓育委員會卻不再採納,況且22日的公文中也提到,知曉梁女有情緒低落自殺情況,建議轉介諮商,不明白為何堅持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完成調查。
梁母在記者會途中不斷頻頻拭淚,發言時淚崩表示「還我女兒清白,不然她死不瞑目」;梁父也哽咽說,希望可以還給女兒清白,她被退學後一直靠自己請律師、訴願,但都沒有結果,最後只能以死明志。他也提到,無論在事發前事發後,警大都不聞不問,沒有找家屬溝通解釋。
藍委王鴻薇淚水也不斷在眼眶打轉,雖然數度擦拭,但仍只不住淚水滑落臉龐,她直言,今天看到無助痛心的梁媽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讓員警輕易結束生命,警大、警專、內政部警政署能否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不要再讓悲劇發生。
身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藍委張智倫則說,今天無論是梁父梁母,抑或是其他願意到場的當事人都非常有勇氣,到底誰要來保護人民的保母,難道要在母親節前夕,由當事人媽媽來保護8萬警察嗎?甚至有不少警察在看心理醫生,且警察員額不足問題也持續發生,這些都需要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