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昨召開記者會,擬提案修《勞基法》15-1條,要將勞工試用期法制化,除了最長3個月外,試用期薪水也不可低於應聘工資80%,避免雇主省成本。不過法案一推出,遭抨擊試用期薪水恐比22K還低;牛煦庭也緊急澄清,但忍不住在臉書怒嗆「我們來看看有多少人不看內容就鬧事」,更批有些人法條內容都沒看過就亂打,莫名其妙。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今天是五一勞動節,昨天國民黨立委提出了令大家傻眼的修法,就是修正《勞基法》,要讓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間的薪水是應聘工資的8成,這樣的修法引起年輕世代的反彈,國民黨的新科立委不做功課、胡亂提法,以為是包裝在照顧勞工的一整套修法,結果卻是捅了馬蜂窩。

吳思瑤提到,國民黨新科立委的發言一再犯下非常低級的錯誤,更讓人詫異的是,國民黨由立委牛煦庭率領提修法,把中國《勞動合同法》複製貼上來作為台灣立法院的提案,傅崐萁的赴中團17位委原以為是豐功偉業,實際上是小恩小惠、言過其實,他們換回來的東西根本不值得自吹自擂。

吳思瑤說,中國連組合屋都沒進來、文旦還沒銷出去,中共這種落伍的法案卻在台灣重現,國民黨法案都要用抄的?自己沒有創見嗎?要抄也請學習更進步的立法,去抄到中國《勞動合同法》,這樣是笑掉大牙。執政黨會努力為勞工做更多。

民進黨立委黃捷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法案,雖然後來他們有說要檢討,但是這個法案一提出來,他們說利益良善、是為了勞工,但實則是在糟蹋勞工。

黃捷指出,《勞基法》早在20年前就已經把試用期刪除了,現在法規並無明定適用,為的就是希望勞工一進去,本來就應該要領全薪與所有薪資福利,包括加班費、資遣費、勞健保,都應該要依據《勞基法》的規定,何來試用期要領8成薪之說?

黃捷批評,照國民黨的邏輯,國民黨立委是不是要以身作則,他們一進來立法院,2月1號開議就先領8成薪、3個月試用期,要經過職業訓練、考核才能夠領全薪?否則以他們這樣的提案素質,「我也覺得滿堪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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