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前年(2022年)11月起偵辦台南議長賄選案,去年1月兵分26路搜索,約談民進黨籍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和國民黨籍議員李文俊、李振國夫婦(已退黨)等10人,其中6人遭到羈押。

全案去年3月初偵結,依《選舉罷免法》對涉案10人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邱莉莉布局議長,深怕同黨正國會6席跑票,委由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向他黨擴展票源。郭透過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地政局約聘僱員黃怡萍、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從中牽線,策動國民黨李文俊、李鎮國等人背離黨意,票投邱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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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起訴書譯文顯示,邱莉莉早在前年9月有意布局議長,致電郭再欽「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拼了,我這次沒有把黑面(前議長郭信良)推倒,算我漏氣」。郭之後也分析「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就1票1票來用…」、「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

郭再欽等人先以副議長寶座利誘李文俊和邱莉莉結盟。對李振國則開出三個條件,第一會請出南市長黃偉哲背書藍綠配(未成功),第二則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的房子可取得八折優惠。若遭開除黨籍,他會全力支持贊助李振國下屆競選議員經費,即便落選也會支付4年議員薪資,含每月12萬元、年終、車馬費等誘使李振國跑票。

不過,郭再欽透過楊志強向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行賄未果。林士傑因此找上方一峰,恫稱「議員,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致方一峰心生畏懼,趕緊致電家人離家至別處居住,自己則住宿市議會3天。

邱莉莉出庭直言:「我沒有賄選!由辯護人替我辯護」。辯護律師先是質疑本案監聽合法性,通訊監察通知書的案由為貪污,但卻是《選罷法》起訴,卷內無事證支持他案監聽,顯違反通訊監察法。檢方起訴對於被告邱莉莉犯意連絡及行為分擔都沒有具體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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