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今天親自出庭,但潘孟安並未現身,僅委由律師出庭。

王鴻薇庭訊後表示,潘孟安當時透過賴清德競總發言人陳世凱開記者會,秀出他的租約和匯款證明,指她妨害名譽,但奇怪的是,既然潘孟安已提出司法訴訟,在原證中卻看不到他所指稱的租約或匯款證明,她覺得非常奇怪,「你既然都到法院告我了,你只要提示合法租約和匯款證明,立刻的我就是敗訴,不就是這樣嗎?」但潘孟安卻不敢提出他所宣稱他所擁有的租約和匯款證明,代表他心虛,因此她出庭也對此提出質疑。

王鴻薇說,潘孟安的律師竟然在庭中說,王鴻薇有能力查證,「這真是笑死人了」,她想請問任何民意代表可以去調閱私人的租約、金流匯款和相關證明嗎?竟然能提出這麼離譜的辯解,大概律師和潘孟安都知道,提不出合法的租約和匯款證明。

對於潘孟安只告民事沒告刑事,王鴻薇認為,他這就是想鑽巧門,因為透過檢察官,最後就是不起訴,被檢察官認證他濫訴、有接受建商集團和綠能集團提供免費住宿的可能,「難道他只是要我的錢嗎?還是只是害怕被法院認證?」

王鴻薇強調潘孟安提告沒拿出租約和匯款單當證據就是心虛。翻攝王鴻薇臉書
王鴻薇強調潘孟安提告沒拿出租約和匯款單當證據就是心虛。翻攝王鴻薇臉書

王鴻薇庭訊後,也在臉書po文,指潘孟安的委任律師所提出的證物中,竟然沒有他所宣稱的房屋租約和匯款證明,「這樣可以輕而易舉證明自己清白的証物為何到法庭上還無法提供,潘孟安是心虛嗎」?

她強調已把潘孟安跟建商,綠能集團關係,包括相關媒體報導內容以及她與吹哨者之間的查證流程,都一一陳述,「潘孟安堅持提告,浪費司法資源,想阻止我繼續揭發他,當庭我已經向法官表明我拒絕和解」。

她質疑,為什麼潘孟安不敢於法院上,提供他聲稱有給媒體的匯款單、租約?據她了解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人實際拍攝到這兩項證據,潘孟安一天不拿出來給大家拍照,那他就是心虛。

全案源於去年12月間,王鴻薇開記者會質疑潘孟安北上幫賴清德輔選,竟能入住能源董座名下、力麒建設位於北市的「力麒御品」豪宅,質疑潘接受建商供養,「金屋藏潘」, 並要求潘孟安說清楚過去擔任屏東縣長期間,和對方有無業務往來?

對此賴清德競辦發言人陳世凱召開記者會代潘孟安回應,並拿出租約和匯款證明,強調每月6萬多的租金都有按月付款, 潘孟安並對王鴻薇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

 

 

陳世凱當時拿出文件指是租約,幫潘孟安澄清。賴清德競辦提供
陳世凱當時拿出文件指是租約,幫潘孟安澄清。賴清德競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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