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黨主席、立委王婉諭今天指出,侯友宜在2018、2022年兩度參選新北市長時,大量收受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旗下企業員工的政治獻金,總計高達1100萬,已經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如果這些政治獻金由仰德集團旗下企業支出,甚至可能違反《刑法》的背信罪、《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

王婉諭指出,經過時代力量的調查蒐證,向來力挺侯友宜的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在2018年、2022年兩次新北市長選舉,透過仰德集團旗下的新竹物流、士林電機、國賓飯店等企業的中高階員工,不約而同的在特定日期內,捐給了侯友宜大量的政治獻金。

王婉諭說明,2018年時,新竹物流、士林電機、國賓飯店、信林企業、新嘉亞洲投資的董監事、中高階員工,一共53位,在2018年5月2日、2018年9月25日這兩天,有志一同,紛紛捐給競選新北市長的侯友宜10萬,總共捐了530萬;2022年,侯友宜尋求連任時,新竹物流、士林電機的董監事、中高階員工再次以同樣的模式進行捐款,這次一共有57位,在2022年9月8日至14日,又捐給了侯友宜10萬元,總共捐出570萬。

王婉諭指出,仰德集團旗下員工分別捐獻政治獻金給侯友宜。時代力量提供
王婉諭指出,仰德集團旗下員工分別捐獻政治獻金給侯友宜。時代力量提供

王婉諭說,兩次新北市長選舉,仰德集團的旗下員工,非常整齊劃一的,在特定的幾個日期,以每人捐贈10萬元的方式,提供侯友宜政治獻金,總額高達1100萬。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發生在侯友宜兩次選舉之中,難以用巧合來解釋的政治獻金捐獻記錄,有違反政治獻金法、刑法的強制罪或背信罪、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之嫌,時代力量呼籲監察院、檢調機關應主動介入調查。

時代力量也向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提出3問,首先,仰德集團於2022年以「常德投資」、「承德投資」兩間公司,捐贈民眾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國民黨新竹縣長候選人楊文科各200萬元,都達到政治獻金法對營利事業捐款金額的100萬元上限,顯見熟知相關規定,為什麼還要用大量人頭捐款給侯友宜?

第二,2018、2022年侯友宜選新北市長,皆有超過50位仰德集團旗下企業員工,在相近時間捐給侯友宜10萬元政治獻金,難以用員工自發性行為或是巧合來解釋,請問許育瑞是否授意員工充當捐款人頭,規避營利事業捐贈政治獻金的上限;第三,兩次選舉總計捐款1,100萬元,是員工自行支出、許育瑞支出、還是旗下企業支出?監察院、檢調應主動介入調查,是否涉及人頭捐贈,若由企業支出,是否涉嫌背信罪?

王婉諭也向侯友宜提出3問指出,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大量使用旗下員工充當政治獻金人頭,侯友宜是否知情?侯友宜必須說明,2018、2022年合計高達1100萬的政治獻金,是否與仰德集團的任何案件有對價關係?日本自民黨政治獻金醜聞已有12人辭職,侯友宜收受財團人頭政治獻金,是否辭職退選以示負責?

王婉諭最後強調,侯友宜前後收受仰德集團的政治獻金至少超過1100萬,身為總統候選人,有責任向社會大眾好好說明,是否與財團有對價關係;政治不是金權遊戲,不該被金主綁架,監察院、檢調機關應儘速開啟調查,讓政治回歸「為人民服務」的本質,而不是為財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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