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在吳欣盈下午回應前就判斷「吳欣盈應已放棄美國籍」,黃帝穎表示,柯競辦回應吳欣盈雙重國籍質疑,指出2014年吳欣盈已放棄美國籍。不過,外界質疑吳欣盈「2014年沒參選,為什麼放棄美國籍?」
黃帝穎解釋,2014年美國落實「肥咖條款」,美國政府防止美國公民利用海外帳戶逃稅。因此,美國要求外國金融機構自2014年起,要向美國國稅局提供持有綠卡、或三年累計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帳戶資料。違反者,將遭處美國來源所得30%的懲罰性扣繳。
黃帝穎透露,許多有錢人委任律師辦理放棄美國籍,律師必定確實辦理放棄美國籍手續,否則恐害當事人面臨鉅額罰稅,違背律師職責。所以,黃帝穎相信,「2014年吳欣盈放棄美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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