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直言,事實上10月2日自己召開記者會指控徐佳青吃案,11日當事人再次提出正式書面申訴,19日派令就出來,還要求當事人一個月內調職,不但從薦任7~8變成薦任6,還降職、減薪將近11萬,僑委會成為委員長私心報復工具,徐佳青之心更是路人皆知,請問僑委會是這樣對待性騷擾當事人嗎?委員長及相關主管都不用下台或停職接受調查嗎?

歐女母親說話時,一時間情緒崩潰,聲音顫抖,表示她和歐父從高雄北上,生氣自己第一時間罵女兒,要用這種方式讓自己曝光,為什麼要把事情搞這麼大,以後在僑委會要怎麼生存,以後到底還要不要外派,難道這10多年的外派夢想被自己衝動葬送嗎?

王鴻薇痛批徐佳青已經不適任。蘇柏銓攝
王鴻薇痛批徐佳青已經不適任。蘇柏銓攝

歐母哭訴,自己的女兒高興去巴西做外交工作,才幾個月就被欺負,申訴的案子還被吃掉,竟然還要被調回台灣,這個過程,歐女怕父母擔心,所以一直忍受欺負,這一個月,當她了解真相,對自己很生氣,也很慚愧,「對不起女兒,沒有第一時間支持妳,讓妳辛苦了。」

受害者歐姓副主任也錄影表示,僑委會人事室在立委召開記者會的外部壓力下才著手召開性平會議,我在巴西時間10月11日提供詳盡的申訴資料給人事室後,不到半天收到緊急通知,再過幾天就收到正式「 將本人調台灣」的派令,要我一個月之內回台到僑委會報到。而被徐佳青確認為 「性騷擾犯」的張希賢,經過了大半年,此時此刻他還在巴西聖保羅,原來徐佳青厭惡「舉報」和 「申訴」遠遠大於「性騷擾」案。

受害者歐姓副主任的父母更沉痛表示,今天臺灣的公務機關怎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好好的一個女兒,高高興興的去巴西做外交工作,才幾個月就被上司性騷擾,被欺負,申訴的案子還被主管吃掉,最後竟然還要被調回台灣?她被性騷擾,騷擾她的人過了大半年人還在巴西,然後竟然是她要被處罰、被調回來?請僑委會和政府給我們一個合理滿意的答覆!

受害者委任律師柯晨晧也表示,無論「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6條、「僑務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第16條及「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均明確規定,「 不得」對申訴人處以「解雇」或「調職」等不利處分,沒有任何但書,徐佳青違規情事重大,會協助當事人向保訓會及相關單位申訴,也會與當事人針對非法調職抗爭到底,拒絕接受僑委會的報復性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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