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7月7日起已提供申請人透過原營建署官網查詢或下載核定函,首批符合資格的申請案件約有25萬戶,並在今日分別由244家金融機構負責撥款入申請人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其中,首批由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與華南銀行等前五大金融機構的撥款戶數約10萬戶,占整體合格戶數逾4成,非常感謝所有金融機構的幫助,讓核定戶撥款作業能順利入帳。

林右昌指出,支持金會直接撥款至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中,但是核定戶若未開設約定繳納貸款本息帳戶,經金融機構通知後,仍未洽金融機構提供本人或本人指定帳戶;金融機構會再進一次以雙掛號寄至申請人戶籍地址,如果超過2個月仍未提供帳戶,將會被視為放棄請領支持金且不得再請領,請核定戶申請人要特別注意。

林右昌提醒,為加速營建署審查作業,請申請人特別注意填寫3大重點,第一、本專案須由借款人提出申請,而非由房屋所有權人提出。第二、請申請人務必填寫112年2月28日貸款中的金融機構名稱。第三、本專案借款人所辦理的貸款必須是購置住宅貸款,如果是修繕住宅貸款、消費性貸款、周轉金等,均非本專案適用對象。申請人相關資料都填正確,可縮短審核的時間,提早領到支持金。

林右昌最後補充,由於申請相當踴躍,營建署已加速審核作業,民眾查詢後發現申請案件未出現在7月7日公布的核定名單內,請耐心等待與體諒,營建署將持續分批公布核撥結果與名單,民眾可隨時線上查詢申辦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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