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該起「男男性騷案」,媒體報導,一名中部男立委涉嫌對男記者肢體騷擾,據悉該場合是立法院國民黨團約記者唱歌,當天有不少立委出席,結果一名男記者要先行離席時,男立委熱情拜別,但肢體上卻讓他感到不愉快感,而男記者回家一查,發現竟是同志圈的性暗示;據媒體報導,該男立委是握手時「摳手掌心」,才令男記者不舒服。
對於該案,國民黨21日發出新聞稿指出,該案於6/4經電子信箱接獲檢舉,並已約詢雙方,且將調查結果及處置方式作成報告,本案雙方對於事件認知不儘相同,不過彼此都同意,可以到此為止並願意簽字認同結案。
受害者學長楊律師在臉書表示,當初國民黨和學弟訪談後,就傳一份「事件說明」,言談中讓學弟誤以為這是「訪談筆錄」或「內部留檔的報告」,並要求學弟簽名,而學弟原本要簽名的,但發現有段「雙方…也都認為,本案可以告一段落」文字怪怪的,所以要求改成「雙方…也都認為,本案在國民黨調查的部分,到此可以告一段落」,國民黨的人也答應修改,所以學弟還沒簽名。
楊律師稱,學弟天真的以為會收到「修正版的事件說明」,然後再收到「國民黨的調查報告及懲處結果」,但什麼都沒有,直到21日在新聞看到「涉及男男性騷案的未曝光立委所涉案件,雙方同意到此為止」,原來國民黨用「新聞稿」的方式「簽結」了
楊律師批評,國民黨真的是超完美吃案,進可攻退可守,法律人真的玩不過搞政治的人,他們認輸了,所以原本只想走法律程序申訴的學弟,在實質上無法律程序而被吃案後,同意他寫這篇文章,公開這一切。
楊律師更一一解析國民黨的操作:
一、國民黨先在「事件說明」塞了一句「雙方…也都認為,本案可以告一段落」,這是一句很有解釋空間的話,然後國民黨就可以斷章取義認為學弟已經「撤回申訴」或「同意不再申訴」或「同意簽結」
二、若對照國民黨和學弟的line對話可以得知學弟根本沒有「撤回申訴」或「同意不再申訴」或「同意簽結」的意思,而且學弟也從未在上述「事件說明」簽名,國民黨為了避免學弟跳出來澄清或再申訴,所以國民黨故意不將調查結果通知學弟
三、然後國民黨發了「新聞稿」公佈調查結果,而且沒提到鄭正鈐的名字,若非學弟不小心看到這個新聞,學弟根本不知國民黨已經調查完畢,學弟還會笨笨的等待國民黨會再將懲處結果或調查報告寄給他。
四、即使今天我貼文踢爆,國民黨仍可回答:「因為我們真的有先把『事件說明』的草稿給他看,他也知道上面有寫『雙方…也都認為,本案可以告一段落』這句話,所以國民黨真的誤以為他『撤回申訴、同意不再申訴、同意簽結』,為了保護當事人,所以新聞稿不會提到雙方姓名,才會改稱『涉及男男性騷案的未曝光立委所涉案件,雙方同意到此為止』,因為這幾天連假,所以書面通知還沒寄給申訴人,放心,我們一定會將調查報告寄給申訴人,若申訴人不服,可以再為申訴,我們一定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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