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華於民國96年1月至105年1月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公費助理費532萬多元遭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傳拘未到;新北地院於107年11月底發布通緝,追訴權時效到130年4月1日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立法院於108年3月撤銷撥付助理費處分,並要求李慶華返還已受領的助理費款項,李慶華逾期未返還,因此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

士林分署指出,李慶華名下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日月光社區」的樓中樓豪宅及3個平面停車位等房產,曾由士林地方法院於109年間拍賣但3度流標,因此改由分署於6月6日「全國123聯合拍賣會」進行首次拍賣。

士林分署表示,這筆不動產位於日月光社區大樓的23、24樓層,含3個平面停車位共99.4坪,拍賣底價為2735萬元,包含屋內底下15萬元的31筆動產合併拍賣;另外,停車位底價分別為205萬元、205萬元及265萬元,遠低於市場行情價。

新聞稿指出,不動產拍賣採取通訊、現場投標方式,值得一提的是,有意買屋的民眾不必前往現場,可透過網路VR(虛擬實境)設備賞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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