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2年,至2025年6月14日;以及修正第31條,刪除逾期繳納貨物稅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等規定。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施智齡攝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施智齡攝

院會後記者會,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報告,因老舊冷氣機、冰箱、除濕機還有835萬台,因此延長優惠措施,每台最高退稅2000元,產品須為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新除濕機,符合能源效率第1、2級,非供銷售用且須全新、未退換貨。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政院提供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政院提供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明預期效益,依經濟部能源局估計,目前10年以上的家電尚有835萬台,占比約25%,節能家電退稅自2019年起實施,約每年約新增300多萬台的新家電購買,2021年更達400萬台,若節稅延長2年,搭配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每台3千元),相信可鼓勵民眾加速汰舊換新購買具能源效率的電冰箱冷氣機除濕機等。

不過,優惠再延長2年會讓國庫損失多少?李慶華回應,初步估算,每年新增稅收損失19.22億元,但此措施可促進民眾消費,貨物稅、營業稅、營所稅、關稅方面稅收會增加,相互扣抵後,每年淨損4.87億元。

經過評估,若採補助、而非減稅方式來鼓勵民眾汰舊換新,每年需要62.66億元,李慶華說,此措施可替政府節省57.79億元左右,同時也節省電費10.5億元,對政府的財源調度、促進民間消費節能減碳設備,都具效益,也不增加政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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