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為《全民防衛動員法》。其中為遏止不實訊息,本修正草案中也新增「訊息傳播動員準備方案」,並在該草案15條中也新增法源,及授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文化部制定相關管制辦法,引發媒體界討論。
對此,國防部發出2點說明,第一,考量戰時或緊急狀態下,對正確資訊傳播及錯、假訊息處理,必須有效規範,現行《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已就應配合辦理事項訂有規範;另如《災害防救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亦有相關規定。
國防部指出,第二,《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主要區分動員前、後,對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的管理規定,期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係應對敵人認知作戰威脅、確保國家安全的必要措施。部分媒體所謂「如同戒嚴軍管」,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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