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查證,三名香港移民分別為52歲鄔姓女子、21歲宋姓男子(鄔女之子)及55歲李姓男子,3人分別於2019、2020取得台灣身分證。今天上午9時40分3人連袂前往林口區頭湖國小第0199號投開票所投票。3人驗證完身分取得選票,隨即進入圈票處蓋印,蓋完印後將選票投入票匭內。不料3人卻私自將里長選票攜出未投入票匭中,在場的選務人員發現後立即將3人攔下,並請警方處理。

3人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時供稱,因不熟悉投票流程,才會不慎將選票攜出投開票所。

警方詢後依違反選罷法第108條將3人函送法辦,依法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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