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徐姓女子(53歲)今天下午1時53分許,在鼓山區自強里活動中心領取本次公職人員選舉票時,將里長選票撕毀後,選務人員當場發現,通報鼓山分局,警方派遣偵查隊刑警及內惟派出所警員前往現場,將徐女帶回派出所調查。

警方說,蔡姓女子(59歲)今天下午3時20分許,在旗津區福壽宮活動室領取公投選舉票後,因為蓋錯章,向選務人員詢問:「是否可以換一張?」選務人員對蔡女表示:「無法更換!」,蔡女認為其選票已作廢,當場將公投票撕毀。

蔡姓女子撕毀公投票,被警方帶往旗津分駐所訊問。讀者提供
蔡姓女子撕毀公投票,被警方帶往旗津分駐所訊問。讀者提供

現場主任管理員發現蔡女撕毀公投選票,立即通知警衛人員查處,鼓山分局旗津所警員獲報到場,將蔡女帶回派出所。警方指出,徐女及蔡女撕毀選票案件,鼓山分局在請示駐區主任檢察官後,將2女依違反《選罷法》移請選委會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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