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區一處投開票所在上午10時20分,有67歲嚴姓民眾將公投選票撕毀,自稱不懂公投內容,現場詢問工作人員無人理會,又不知如何處理,遂撕毀公投票。現場選務人員及警衛人員立即處理,並帶回調查。
警方表示,依公民投票法第44條規定,故意撕毀領得之公投票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後續將函請高雄市選委會裁罰。
仁武區五和里林姓里長候選人在上早9時32分報案表示,位於林八德西路與八德一路口的競選旗幟遭破壞,警方到場發現固定旗幟的束帶被54歲翁姓男子破壞,警方將人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
另外,一早7點就有民眾反映,在前鎮區瑞豐國中前,有候選人繼續張貼帶有選號的競選看板,警方前往了解,經查該看板係掛在投票所30公尺外的校門口外號誌桿上,經向現場選監委員反映,為免爭議,該看板業於10時10分已由該選監委員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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