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赴苗栗縣卓蘭鎮考察,到苗栗違法堆置的砂石山現場會勘。而內政委員會也在現場決議,一週內請各部會檢視,面對此顯然違法卻未執法的砂石山,並針對區域計畫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治法等,苗栗縣府應執法而未執法的地方,請各部會查察後向內政委員會報告。
對此,立法委員沈發惠、洪申翰今天檢具事證赴台北地方檢察署按鈴告發苗栗縣議長鍾東錦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2條、苗栗縣縣長徐耀昌涉嫌包庇圖利,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洪申翰說,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22條寫得非常清楚,違法的土地使用應該要要求限期改善、恢復原狀,但昨天到現場去,十幾年來這座卓蘭砂石山穩如泰山的座落在原處,限期改善了嗎?恢復原狀了嗎?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就是在苗栗縣政府的縱容下,「砂皇」鍾東錦的砂石山才能屹立不搖,根本就沒有恢復原狀。
洪申翰批評,依據區域計畫法,明明苗栗縣府可以按次處罰、限期改善,未改善可斷水、斷電、移送法辦,但這麼多年來,苗栗縣府縱放鍾東錦違法使用農地,都只開罰「罰鍰」。但從2012年開始,11年總計開罰 91萬元,平均1年不到 10 萬元,這樣不痛不癢的金額,完全沒有嚇阻作用。
洪申翰更問,在徐耀昌任期內,苗栗縣政府對卓蘭鎮水廠段土地違法堆置三、四層樓高的砂石山放水不移送法辦,「是不是因為,你知道他的土地所有人是鍾東錦?」
洪申翰表示,他今日與沈發惠赴北檢告發此事,請檢查官調查並起訴徐耀昌苗栗縣府的不法情事,仔細檢查鍾東錦是否違反區域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要還給苗栗鄉親一個公道。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