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整起事件,5月19日下午2時20分,器物處瓷器科科長等處內人員8人,會同典藏計畫聘用外包廠商人員共12人,進行拍照文物運送和例行文物整理,其中器物處瓷器科人員3人,以1人2件文物方式共同整理放有「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盤」等6件文物的藍布盒,在下午3時49分,發生箱內文物摔落地面情況,經過程序通報後,隔日即交辦政風室啟動行政調查。
政風室5月23日和5月25日兩度提取重要位置監視器畫面,經過畫面解讀,可見3名故宮人員在整理布盒內文物時,第一位人員先取出4件文物,各置2件於自己和對面另名人員桌上,隨即專心整理面前文物,因桌上尚有未整理完文物,故盒內剩有2件瓷器,而當時並未繫上布盒繫帶。
第一位人員取出文物時,第二位人員正在整理其他東西,故回到工作檯時誤以為文物皆已取出,過程中兩人似乎未交談,加上發現該藍布盒底布白布脫落,所以翻過來正準備將布黏好時,導致剩餘文物滑出,而「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盤」就在這時掉落地面。
本件事情發生後,因可判斷涉有人為疏失,政風室6月10日提出懲處人員名單和額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但因為考績會委員對追究人員和額度有不同意見,因此會議無達成決議。直到第二次考績會再提請討論該案,10月25日再次看過畫面影像後,才決議做成追究吳員記一大過和陳員申誡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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