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竹林說,縣長夫人和縣長兒子,都沒權力去指揮員警或指責員警,賴峰偉已經混淆分際,要求賴峰偉應該向辛苦的員警同仁們致歉。上屆曾擔任縣長的另一候選人陳光復則說,他擔任縣長期間,也不曾要求警察為他站崗,公和私的界線要分明。
陳其育對此則駁斥說,賴峰偉上任後住在首長職務宿舍,因發生酒醉民眾騷擾縣長宿舍事件,賴峰偉才同意警察局派員至宿舍樓下值勤,員警駐守是警局依法派任,葉竹林連權責都不懂,當什麼市長?而且經過查證,縣長夫人電話費是辦理轉帳的,根本無法代繳,縣長的兒子也沒有指責員警,這都是子虛烏有的說法,葉竹林抹黑賴峰偉家人作威作福侮辱警員,賴峰偉將提出告訴,以訟止謗。
而澎湖縣警局也出面澄清,強調地方首長之人身安全及警衛派遣,訂有「安全警衛派遣及執勤作業規定」遵循,以確保警衛對象安全。對於賴縣長家人斥責警衛人員擅離職守、幫忙繳交電話費及買香菸等情事,經逐一詢問各專責警衛勤務同仁均表示未有上述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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