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先指出,中央投入300億擴大租金補貼雖為好意,但應讓有需要的租屋族都敢於申請。她說,由於租屋市場不透明,連帶也使租屋族所獲保障不完整。以申請租金補貼為例,房東出手阻撓的理由就千奇百怪,威脅不續約者有之,直接不給書面租賃契約者亦有之。

林宜瑾認為,除了內政部應加強宣導,消解租賃雙方不必要的誤解外,中央政府也應承擔起責任,建立更加公開透明的租屋市場。

林宜瑾也提到自己接獲民眾陳情,有學生在外租屋約期半年,提出租金補貼申請的日期本非租約起始日,加上等候審核的日程,最終在結束租約前能獲補貼的月數並不多。不過林宜瑾強調,嚴謹審核租金補貼申請案件需要時間無可厚非,但補貼發放日應追溯至申請提出日,才不至於讓行政流程影響民眾權益。

王美惠接著表示,租金補貼專案是為了照顧廣大的租屋族,希望能減輕租屋族的負擔。依照營建署統計資料,截至10月18日止全台灣申請補貼數30萬5千739戶,嘉義市的申請案件也有3,352件,營建署也說明首波申請核定戶已陸續撥款。

王美惠說,雖然此次補貼申請人數較多,需要時間審核可以理解,但以審核通過日作為補貼的起算月份顯然不合理,營建署初步核定是以租約期限為主,如日後房客提早搬離租處,政府該如何複查?複查的機制是否已建立?

王美惠說明,今年租金補貼已經較便民,可直接撥款到指定的銀行帳戶,日後也請營建署研議,可參考政府退稅的方式,以支票核退補助款,讓民眾在補助款的運用上更為便利,政府的政策要更貼心,才能照顧到更多有需要的民眾。

張宏陸表示,今年7月租金補貼擴大補助,但持續有民眾反映「租金補貼看得到吃不到」。於是在擴大補貼上路一個月,他便請營建署一起召開座談會,共同研議,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應有的保障。

張宏陸說,現在的補助要等審核通過才開始撥款,會讓民眾獲得補貼的期間與租賃契約期間不同步,民眾有換約需求;若房東不願再續租給民眾,民眾就無法拿到新約,沒有補貼可領,已影響民眾請領補貼的權益。因此他認為,租金補貼應自民眾「提出申請日」起算才合理,不應讓政府的行政作業流程變成民眾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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