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偉回應內容如下:

一、鏡電視完整保存110年12月17日臨時股東會錄音檔,全程僅24分29秒,並無立委指摘之內容。陳建平先生誤將立委揭露關於我的發言,導向為股東會的正式發言,無非為掩飾田富彰前財務長於股東非正式會談時偷錄音的不當行徑。

二、陳建平先生當日於股東會裁示散會後,監察人及議事人員隨即退場,現場已無工作人員負責錄音,且除股東、陳建平和他的兩位幕僚外,再無其他人,請問陳建平先生是如何自吹哨者取得完整的音檔?你認為其他股東會私下錄音嗎?你說你和特助張寒青也不會錄音,那田先生呢?

三、對於陳建平先生所述,田富彰先生會如何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我完全尊重,這是他的權利。

四、最後,謹附上當日臨時股東會散會前的逐字稿如下,供各界參考。

23分20秒 股東A:我先提一下喔,假設沒有臨時動議的話,請先把這個會結束掉,然後再談其他可以談的,不然的話,不要留紀錄。

23分33秒 陳建平(會議主席):對對對。

23分36秒 陳建平(會議主席):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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