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警局馬公分局長何明祥強調,任何違法情事,警方與地檢署必將全力偵辦,民眾切勿以好玩或惡作劇,隨手破壞懸掛於路旁的看板或布條。類似行爲涉嫌毀損罪,提醒並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馬公分局今午指稱,澎湖縣政府設置在201號縣道,山水與五德叉路口的施政廣告刊板,在今(6)天早上7時20分許經巡邏員警發現遭到塗鴉,立即指派偵查隊調查偵辦中。
分局發布新聞稿一開始並稱呼這是賴縣長施政廣告刊板遭塗鴉,警方基於「選舉投票是憲法所保障人民的參政權,將秉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等安全維護原則,不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干涉任何選舉活動。」但稍後即收回新聞稿,拿掉上述這段文字。
且警方又說縣府沒報案,在《壹蘋新聞網》質疑毀損不是屬告訴乃論嗎?但馬公分局回應說「警方對任何可能不法案件,若有發現,均會主動積極辦理。何況警方自己已主動發現。」
這些立在雙叉路口等顯眼處的大型廣告看板,是澎縣府所立的施政成績廣告,標題都是所謂施政成績,並以縣長賴峰偉的個人肖像佔了大多數面積,看起來更像個人的競選廣告。只是沒想到,其中一面今天就被人寫上白賊話三個字。而警方提供的大批偵查隊員警在場照片,因腳下還有去漬油,就被眼尖網民抓包質疑這是在幫縣長廣告清除塗鴉,不過警方否認,僅回應說這是「刑事偵查」。只是,媒體稍晚前往拍攝時,白賊話3字確實已被抹去。
而年初即質疑縣府以公帑幫立選舉看板違法的前縣政顧問郁國麟,則以警方之矛擊縣府之盾說:「檢調該主動查一查,用公家的錢立首長的選舉看板,只差沒把惠賜一票寫上去而已。賴峰偉這是不是犯了貪污罪?主事的行政處一干官員是不是犯了圖利罪?」他說,「公私不分,賴峰偉怎麼好意思選下去!」並且質疑警方說:「在賴峰偉形象廣告寫「白賊話」是污辱公署?還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字那麼小又沒指名,毀損、誹謗罪不告不理,賴峰偉又沒報案,警察局長怎麼下令主動偵查?受理縣民案件能如此主動積極,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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