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59歲洪姓男子與54歲前妻黃女離婚後,工廠交給本就操持大小事的黃女打理,「董娘」升格變「董仔」,洪男降級當員工,29日傍晚5時許雙方因為工作上瑣事爆發口角,後來升格為肢體拉扯,轄區林園警分局中庄派出所員警獲報趕到,雙方已經結束衝突。

事後黃女到警所提出傷害告訴,並申請家暴保護令,員警詢問黃女是否需要協助,並告至若有安全疑慮,可隨時致電警方,黃女答應後返家,不料洪男得知此事,2小時後拿著滅火器、鐵製畚箕前往黃女住處,一看到她就動手攻擊,黃女頭部多處撕裂傷,血流滿面,洪男逞凶後隨即「落跑」。

警方接獲報案到場,通報119將黃女送醫救治,調閱周邊監視器確認凶嫌為洪姓男子,洪男自覺難逃警方追緝,當晚7時許自行到派出所投案,認了「人是我打的」,警詢後依傷害、違反家暴防治法、殺人未遂等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院也裁定收押。

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薑黃男送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院裁定收押。資料畫面
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薑黃男送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院裁定收押。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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