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方勤務指揮中心昨天清晨接獲民眾報案,一部黑色小自客後座乘客疑似開門跳車,到場時車輛已離去,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車下交流道(文化路方向)後,於文化路大智路口紅綠燈前有短暫停等,後座乘客有開車門,但無明顯異樣又關上車門。
警方聯繫該車曾姓車主,曾女表示當時她非駕駛人,實際駕駛人為其蔡姓姪子,經聯繫蔡男,自述當時狀況,他與女友兩人因喝酒請代駕開車並坐於後座,女友因酒醉神識不清因而開啟車門,其女友於文化路下車返家,後續警方將通知車主及駕駛人、乘客等一同到案說明。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開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有危險駕車之行為,以避免危及他人與自身安全。用路人發現有危害國道交通車輛,在安全不違規的前提下,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國道警方會立即派遣巡邏員警前往攔查,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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