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書指出,洪姓男子於7月28日下午在台中市住處上網瀏覽「理觀點Leo'sBlog」時,以自己的社群帳號留言「現在台中大家都期待年底有四萬」,並轉貼一張上有台中市長盧秀燕的照片,表示「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年終獎金普發四萬」。
大甲警分局接獲民眾截圖舉發,認為洪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之規定,移送台中地院裁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法官認為,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為人散佈謠言的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才構成本條款之非行;若散佈者缺乏危害社會秩序之惡意,且見聞訊息的民眾並不因此心生畏懼與恐慌,即未符合上述規定之要件,不應處罰,以保障人民依憲法所享有的表意自由權。
洪男坦承在該貼文留言,但辯稱他的留言其實不是他的想法,也沒有想要造謠,只是在網路其他地方看到該張圖片,就信以為真轉貼。
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洪男在留言轉貼時已明知該訊息內容為不實,而有危害社會秩序安寧的惡意,且中央普發現金討論沸沸揚揚,該留言及轉貼圖片內容若屬實,一般民眾應樂見其成,若不實亦僅有惋惜之情,難以認定該留言及轉貼內容會讓看到的民眾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而達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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