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控,柯文哲的行動硬碟「A1-37」中,存有一個Excel檔案「工作簿」,上頭記載捐款人及捐款金額。根據起訴指出,其中一列載有「姓名范有偉、數字500、經理人蔡明興」文字,范曾於偵訊中證稱向柯捐款500萬元,檢方因而認定該檔案性質為帳簿,且數字為金額、單位為萬元,並由此認定同個檔案所寫「小沈1500」為沈慶京行賄1500萬元的賄款。

范有偉今日出庭證稱,他和柯文哲是認識近20年的老友,過去因一場餐聚認識,後來因柯的學生遭酒駕撞死,隨著「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成立,他曾被找去協會幫忙,2人才更加熟絡。范指出,柯在2008年曾協助救治范母,讓他的母親得以多活2個月,最後范母在母親節被送進加護病房後就再也沒有出來。

談及過世的母親數度哽咽,范有偉情緒和緩後說道,自此之後他很感謝柯文哲,後來柯當選台北市長,他也曾對柯表明會是「最忠誠的朋友」。至於過去有否捐政治獻金經驗?范表示,包括國民黨、民眾黨他都曾捐過,平日也有捐助公益團體的習慣。

此時,徐履冰接連提示范有偉前後兩度接受偵訊的筆錄,質疑范第一次僅證稱曾捐助民眾黨30萬元政治獻金,並稱記不得有無捐款給柯文哲個人,直至第二次才坦承有在他家地下室,拿著裝有500萬元現金的提袋贈予柯。

范有偉證實,他確實有捐贈500萬元給柯文哲,之所以於第一次偵訊否認,是因為他不太希望外界知道自己與柯文哲的關係,也不想讓老婆擔心。范解釋,他身為專業人士為人低調,在商界也有許多挺藍或挺綠的朋友,而柯在擔任市長的8年期間,他也從未對外提及與柯的好交情。

對此,徐履冰表示,范有偉曾向檢方證稱「蔡明興今早生氣地打電話給我,問我和柯文哲在『搞什麼碗糕』」,范今日也坦言確有此事。范說道,他和蔡明興為客戶關係,蔡當時很不諒解為何這事會牽扯到他。

徐履冰追問,既然范有偉在第一次偵訊未透露有捐500萬元情事,期間也未與偵查檢察官聯繫,那為何檢方在第二次偵訊時,開頭就以肯定語氣訊問范「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將500萬元交給柯文哲?」檢方的問法是否缺乏前提建立?

范有偉則回應,就是因為蔡明興的那通電話,希望他能夠找機會澄清,隨後他也大嘆了一口氣表示「老實講,這件事扯到客戶,真的很不應該…」。徐履冰不解詢問,那按照范的說法,意即范知道自己的行為已違反《政治獻金法》囉?范未否認僅回稱「現在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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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面交500萬?柯文哲駁收錢 「最忠誠朋友」打臉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