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調查,徐姓等8名設籍台東、高雄地區之販毒集團,由徐嫌、羅嫌等5人擔任集團控機手,分別在台東市、屏東縣東港鎮租屋做為販毒控台機房。旗下何嫌等3人擔任毒品外送人員,(俗稱小蜜蜂)販售毒品予南部地區不特定人。警方完整蒐證後強勢攻堅,在屏東縣東港鎮、高雄市等地一網打盡該集團成員,依販賣毒品罪解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台東縣警察局局長蔡燕明呼籲,販賣毒品罪依毒品級數,輕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者可處死刑,本案販賣之毒品咖啡包、愷他命屬三級毒品,哈密瓜錠、葡萄錠屬二、三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醒社會大眾,尤其是初入社會之青年朋友,求職時勿因工酬略高於普通職業而甘冒風險致罹重罪,另為杜絕毒品危害,臺東縣警察局將持續打擊新興毒品犯罪,秉持毒品犯罪「零容忍」之緝毒決心,持續刨根溯源,維護無毒的優質治安環境,守護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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