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嫻主張,她與阿緯於2016年2月2月27日結婚並育有一女,為分擔家計、減輕阿緯負擔,除每天安頓家務並負責日常伙食烹煮,從未擅離崗位,始終克盡照顧家庭、輔助丈夫本分,豈料,去年11月10日發現阿緯與女同事小莉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間的LINE對話,2人言談中充滿熱戀情姦的曖昧、鹹濕,且幾乎都是約炮、討論做愛等細節,證明阿緯關與小莉外遇長達近一年、肉體出軌次數無從考證,阿緯不法侵害其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提告請求100萬元慰撫金。

阿緯則辯稱,他之所以外遇並非是對小嫻的感情背叛,而是長期飽受小嫻的言語壓迫及精神虐待,致經濟及精神壓力所迫才外遇,並非惡意為之,且外遇時間短暫,未與小莉共同生活或其他重大情節,應酌情賠償責任,且他還要負擔子女教養費及生活開銷,小嫻求償金額過高。

小嫻於審理時提出的丈夫阿緯與小莉的Line41段對話,其中2023年10月29日小莉說,「全面接觸還不熟(指親密關係)」,阿緯還傳親吻貼圖給小莉,隔天10月30日,小莉:「看到你有如神助 好開心」,阿緯回,「早上有看到我開心嗎?」(雙方均傳親吻貼圖)。再隔天10月31日,阿緯傳親吻貼圖、小莉傳抱抱貼圖,小莉說,「晚上想吃什麼」,阿緯回,「吃你嗎」。

接著,同年11月3日,阿緯傳,「我上次有想問是不是生過小孩」,小莉,「嗯 我有發現」、「但是你很貼心」、「說是不是肥胖紋」,阿緯立刻傳做愛姿勢圖。隔天(4日),雙方討論小莉胸圍大小。阿緯說,「好想要..看深入了解」、「再拍深入一點」、「越深入的才開的快」。同月8日,阿緯問,「想要了嗎」,小莉回,「其實看到你會耶、需要忍耐」,阿緯接著說,「忍不住怎麼辦」。小莉還說,「你的印記還在耶」,阿緯回,「用力的愛」、「這女人有主人的」。

此外,阿緯還到女方位於桃園住處發生關係,阿緯說,「還有你的嘴、享受很久、妳很深入、我今天對你很敞開心胸、都被你看光、親哪裡、可以直接說哪裡比較嗨、直擣那個地帶、你留了一個印記給我對不對...」,我出手妳還不想停」,小莉說:「停不了」,阿緯又,「拉我的手享受欸」 ,雙方持續互傳親密字眼,並討論保險套、安全期等。

法官根據小嫻提出的阿緯、小莉的Line對話,認定2人確有發生性關係,證明小嫻遭丈夫阿緯侵害配偶權,阿緯雖變成遭小嫌長期言語壓迫及精神虐待才外遇,且時間短暫,但未提任何證據,既使為真也無從認定,更不能以此做為違背婚姻的正當理由,審酌後判阿緯要賠妻子小嫻30萬元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