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一次涉及精神健康與刑事犯罪的未遂殺人案於臺北市發生,陳姓嫌犯因妄想症對魏男造成重大傷害,法院最終判處其四年徒刑並要求精神監控,同時要求賠償魏男109萬元。

重點整理如下:
  • 案件發生在臺北市,涉嫌用美工刀襲擊,使受害人嚴重受傷,事件引發隨機暴力之憂。
  • 施襲男子患有妄想症,自述認為受害人有虛構的威脅,作為心理狀況減刑的依據。
  • 法院根據精神疾病和未遂罪嫌對陳男量刑4年,並需在特定場所被監護兩年。
  • 法院要求加害者賠償受害人超過109萬元,包括醫療和精神損失賠償,且此判決可上訴。
  • 陳男、魏男及檢方均未上訴,案件定讞,陳男已發監執行。
身穿工人背心的魏男,去年10月頸部遭陳姓拾荒街友隨機刺傷頸部倒臥超商前面,陳男因殺人未遂又患有妄想症經減刑被判4男,一審判決後檢辯未上訴定讞,陳男已於7月入監服刑,北院8月底再判他要賠魏109萬元。翻攝畫面
身穿工人背心的魏男,去年10月頸部遭陳姓拾荒街友隨機刺傷頸部倒臥超商前面,陳男因殺人未遂又患有妄想症經減刑被判4男,一審判決後檢辯未上訴定讞,陳男已於7月入監服刑,北院8月底再判他要賠魏109萬元。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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