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於去年12月26日遭北檢起訴。案經移審至北院,檢方兩度向法院聲請羈押,合議庭先後於去年12月27日、29日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7000萬元交保,隨後均遭檢方抗告成功;檢方第三度聲押,北院最終於今年1月2日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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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自今年1月起羈押禁見3個月,期間經歷3度延押獲准,此次羈押期限將於10月1日屆滿。由於日前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已出庭作證完畢,柯文哲的律師因而順勢提出具保停押聲請,北院今日提訊柯到庭進行延押訊問,外界也關注柯究竟能否交保、重回自由之身。

律師余韋德解釋,由於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最重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羈押期限規定,第一審延押以6次為限、每次延押不得逾2個月,加上一審第一次羈押3個月,也就是說最多可羈押15個月,柯至今延押額度還剩3次。

余韋德律師說明,羈押的理由主要有三,分別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串供之虞。然而就本案而言,柯文哲的逃亡機率偏低,且法院也不能因其涉犯重罪便隨意押人,因此法官會考量的關鍵因素,仍在於同案被告間是否有串證可能。

余韋德律師分析,因本案仍有被告「橘子」許芷瑜通緝在逃,若同案被告於審理期間,已有針對案情部分充分說明或有更改口供、承認犯罪,足以使法官直接或間接地釐清事件全貌,並認定有無許女證述已無妨,那柯文哲停止羈押的可能性便會提升。

相反地,余韋德律師指出,若法官認為目前全案仍有晦暗不明的情況,並認定許女的證述將攸關案情關鍵,為了避免串供的可能性提升及後續證詞遭受汙染,柯文哲能交保在外的機率便會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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