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今天上午8時43分,江姓男子(38歲)駕駛奧迪e-tron電動休旅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124公里,即苗栗縣頭屋路段,當時施工單位正在進行內側護欄修護工程,江男疑未注意車前狀況,撞擊內側車道由楊姓男子(67歲)駕駛的施工緩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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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旅車車頭幾乎全毀,緩撞車的防撞護板也被撞到脫落,可見撞擊力道猛烈,所幸江男及楊男均未受傷,2人經警方酒測也無酒精反應。

據了解,江男早上從台中北上,他向警方表示當時未開啟ACC輔助駕駛功能,因一時恍神才撞上,詳細事故原因由國道警方進一步調查。

警方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遵守行車安全規定,注意車前狀況,切勿分心或疲勞駕駛,並應保持良好精神及專注力,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

駕駛聲稱肇事時未開啟ACC輔助駕駛功能。民眾提供
駕駛聲稱肇事時未開啟ACC輔助駕駛功能。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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